2008解放军驻浙大选培办关于招收选拔国防生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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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-5-3 11:10:24 |
解放军驻校选培办关于招收选拔国防生的通知 国防生是指自愿与军队签订协议、享受国防奖学金资助、毕业后投身军队建设的定向生。国防生在协议有效期内接受学校和军队驻校机构共同的教育和管理。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,我办(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浙江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,简称选培办)计划从在校生中选拔一定数量国防生,具体情况如下: 一、选拔对象 拟从医学类、财会类、大气科学类、武器类、航空航天类、测绘类等专业选拔20名国防生;少量其它专业学习成绩优异、愿意调整专业的男生也可参加选拔。其中,临床医学专业(五年制本科)可从2005、2006级学生中选拔,其他从2007级学生中选拔。 二、选拔条件 (一)关心和热爱国防事业,毕业后服从分配,志愿到部队工作并服役的; (二)思想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; (三)形象气质较好,身心健康,符合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》的主要条款(其中,裸眼视力达到4.4,矫正视力达到5.0); (四)成绩良好,能够正常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资格及相应学位; (五)年龄在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(少数民族或特别优秀的同学可适当放宽); (六)优先选拔党员、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; (七)所修外语语种仅限英语。 有关情况可查看国防生办公室,网址:http://www.gfs.zju.edu.cn 三、选拔程序 1、4月15-20日向选培办申请,填写《在校选拔国防生申请登记表》,地点:青溪1舍125房间,电话:88208565 13073626305 联系人:王干事。同时接收网上报名和短信报名,可发送邮件至wangdakai@zju.edu.cn,短信至13073626305。标题注明“参加选拔国防生”,内容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籍贯、出生年月、政治面貌、所在院系、专业、联系方式、校内职务和获奖情况 2、6月中旬正式报名,所在院系审核,选培办组织面试、体检 3、6月至8月,发放家访函,征求家长意见并组织政审 4、8月确定初选录取名单,并报批 5、9月初签订协议书并发放国防奖学金 具体情况见通知。 四、国防生主要权利及义务 2001年12月,浙江大学与南京军区签订协议招收选拔培养国防生,现已招收和选拔了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通信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、信息工程、自动化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、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等专业460余名国防生(其中高考直接招收410名,选拔50名),已毕业到部队工作国防生140多名;国防生实施相对集中管理,在学习和生活上基本与普通学生一致,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: (一)自签订协议起至毕业入伍止,除每年享受5000元国防奖学金外,在校期间还享受军队提供的住房公积金,同时还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其它非义务性奖学金; (二)遵守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四总部关于《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》和浙江大学关于《浙江大学国防生教育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。 (三)完成本专业计划学习课程外,每年暑期和部分节假日参加选培办组织的军事教育和军事实践; (四)经批准,允许本科生毕业以军队干部身份、带薪保送或报考军队签约依托培养地方院校或军队院校研究生; (五)毕业后主要分配到南京军区所属部队指挥或技术岗位任职。其职级待遇为:定为副连职(专业技术十三级)军官,授予中尉军衔(文职八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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